重庆市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
关于举办2013年高职高专院校骨干教师
培训班的通知
各高职高专院校:
根据《教育部、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》(教职成〔2011〕14号)和市教委《关于公布2013年教师、教育管理干部市级培训项目招投标评审结果的通知》(渝教办师函2013〕247号)要求,经研究,决定举办重庆市2013年高职高专院校骨干教师培训。现就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单位
重庆师范大学、重庆三峡学院、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、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。
二、培训类别及专业
本次培训分市内培训、市外培训两类。市内培训的专业为市场营销、会计、电子商务、报关与国际货运、机械制造与自动化、智能电子产品系统设计与制造技术、物流;市外培训为旅游与服务管理专业。
三、培训对象及名额
全市各高职高专院校相应专业、在本岗位任职3年以上骨干教师均属培训对象。2013年市内培训名额280名,市外培训名额50名(详见附件1)。培训名额不分配到具体学校,相关高职高专院校选派2-3名参训学员,培训机构择优选择安排。
四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培训时间共计15天,具体培训时间、地点以各培训机构的通知为准。
五、培训经费
培训费由市财政专项列支。食宿费、交通费凭发票回单位据实报销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各高职高专院校务必高度重视,详细制定本校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培训的分年度计划,确保本校骨干教师5年轮训一次。请各高校认真填写高职高专骨干教师2014-2018年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分年度计划安排表(附件2),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送干训中心汇总后报市教委人事处,并作为今后5年市级及以上培训项目设置重要依据。
(二)各培训单位根据高职高专院校选派学员情况,合理安排培训名额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确保培训顺利进行。
(三)参加培训且达到结业要求的学员,由重庆市教委颁发 “重庆市高职高专教师双师素质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”,优秀人员将遴选参加国家级培训项目,同等条件下申报人才资助项目予以优先考虑。
(四)所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,将培训经历记入其继续教育档案,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。
联系人:市教委干训中心 张雪 电话:86380485
市教委人事处 齐正军 电话:63865672
邮箱:gx86380485@163.com
传真: 86380052
附件1重庆市2013年高职高专骨干教师培训安排表.doc
附件2高职高专骨干教师2014-2018年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分年度计划安排表.doc